按照玉田县职改办《2020年全县职称工作意见》,结合系统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进一步深化改革、创新人才评价机制,不断完善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制度,以突出教学业绩为重点,充分发挥职称工作的导向作用,进一步调动教职工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为全县教育事业健康持续发展做出贡献。
二、推荐原则
1.按照岗位设置标准,坚持按岗申报的原则;
2.坚持向业绩突出教师和任教年限长的教师倾斜的原则;
3.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做到申报条件、程序、推荐结果及申报人员情况“四公开”。
三、推荐范围
现在专业技术岗位工作,符合2020年新修订的专业技术职务申报评审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
四、指标数额
今年我园高级教师、一级教师推荐指标分别为 0 个、 1 个。
五、不占岗人员申报条件
(一)高级教师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不占单位岗位数额直接申报:
1.任教以来获得省(部)级及以上与中小学、幼儿园教育教学相关的省模范教师、省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省优秀教师、省优秀班主任、省优秀教育工作者、省最美教师、省名师、省特级教师、省优秀乡村教师、省优秀乡村教育工作者、省优秀少先队辅导员等省(部)级及以上政府荣誉称号的;
2.任中职后获得教育教学专业省(部)级及以上专业奖励之一的:国家级专业奖励奖(一等奖前10名,二等奖前7名,三等奖前5名)、省部级科学技术奖(一等奖前7名,二等奖前5名,三等奖前3名),市(厅)级科学技术奖(一等奖前3名),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励、社科基金项目优秀成果奖(一等奖前7名,二等奖前5名,三等奖前3名),国家级教学成果奖(一等奖前10名,二等奖前8名,三等奖前6名),省级教学成果奖(一等奖前6名,二等奖前4名,三等奖前2名);
3.取得中职任职资格后任职年限18年以上,年度考核优秀等次3次以上,且班主任经历中学5年、小学10年以上,并获得市“十佳”教师、市优秀教师、市优秀班主任、市劳动模范、市“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省骨干教师、市名师(下同)等市(厅)级及以上政府荣誉称号或省(部)级教育教研部门组织的优质课、示范课、观摩课竞赛一等奖获得者;
4.博士研究生取得一级教师任职资格后获得市(厅)级及以上荣誉称号(具体奖项同上述第3条)的。
5.在乡村学校任教累计满25年且仍在乡村学校任教、任现职以来获县级(政府类表彰,具体奖项名称按照唐山市职改办下发的《关于做好业绩特别突出的中小学教师职称评聘工作的通知》要求确定。)及以上荣誉称号的教师。
6. 在特殊教育学校任教累计满25年且仍在特殊教育学校任教的教师。
(二)一级教师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不占单位岗位数额直接申报:
1.任教以来获得市“十佳”教师、市优秀教师、市优秀班主任、市师德标兵,市劳动模范、市“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市名师、市优秀少先队辅导员等市(厅)级及以上政府荣誉称号的;
2.任初职后获得教育教学专业的市(厅)级及以上专业奖励之一的:市(厅)级科学技术奖(一等奖前7名,二等奖前5名,三等奖前3名)、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励、社科基金项目优秀成果奖(一等奖前7名,二等奖前5名,三等奖前3名)、市级教学成果奖(一等奖前3名,二等奖前2名,三等奖第1名);
3.取得初职任职资格后任职年限15年以上,年度考核优秀等次3次以上,且班主任经历中学5年、小学10年以上,并获得县级及以上政府荣誉称号(同上)或市(厅)级教育教研部门组织的优质课、示范课、观摩课竞赛一等奖、省(部)级二等奖以上获得者;
4.取得二级教师任职资格后毕业的硕士研究生,符合申报一级教师基本条件的;
5. 在乡村学校任教累计满25年且仍在乡村学校任教的教师;
6. 在特殊教育学校任教累计满25年且仍在特殊教育学校任教的教师;
7.男年满58周岁、女年满53周岁的教师。
符合上述条件的人员,在申报高级教师、一级教师时须符合新修订的《河北省中小学教师系列职称评审条例》中所规定的条件。
六、推荐程序及办法
按照2019年县局制定下发的《玉田县教育局关于申报推荐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实施意见(试行)》和2020《玉田县教育局关于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推荐赋分办法(试行)》通知要求,由本单位组织申报推荐工作,具体程序办法为:
(一)成立组织机构
召开会议宣传上级职称政策,让每位教职工知晓今年职称政策。成立以单位一把手任组长的职称申报推荐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报名、审核把关及考核推荐等相关工作。
(二)基层审核把关
1.资格审核。明确专人对申报人员的年度考核、学历、资历(任现职以来工作年限)、教师资格(具备教师法规定的教师资格)、任班主任年限等内容,按照评审条件中的相关规定逐一审核,审核时查验相关证件的原件,审核合格后审核人及单位一把手在相关证件复印件上签字。
2.工作经历审核。按照评审条件,对申报人员任现职以来工作内容、工作量进行认真核实(对管理人员核实,要查验听课笔记、兼课安排表等),经核实对符合评审条件人员的工作经历等情况单位一把手要把关签字。
3.业绩成果审核。对申报人员任现职以来教育教学成绩及学校量化成绩等进行审核,以学校出示的证明为准。申报人员提供的各种奖励证书原件、复印件按照类别进行分类,并逐人逐件登记,登记后由单位统一到发证部门进行审验,经审验无误后,由发证部门负责人在复印件上签字。申报人员各种证件经审验合格后,在本单位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方可作为本人申报推荐量化赋分依据。在审验过程中发现有弄虚作假的,取消申报资格,在系统内通报批评,并按照上级职改部门规定三年内不得申报。
4.审核结果公示。经审核,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要按要求填写《申报评审幼儿园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情况一览表》,此表填完后,每位申报人员对本单位其他人员填报的《申报评审幼儿园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情况一览表》进行审核,无异议后签字。此表在幼儿园橱窗上公示,随时接受监督。
(三)考核排名
1.硬件量化赋分(60分)。经公示无异议后,对每位申报人员的资历、学历、工作年限、班主任任职年限、年度考核及各种荣誉及业务奖励等项进行量化赋分,赋分标准及赋分办法按照《玉田县教育局关于申报推荐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实施意见(试行)》(【2019】24号)实施。
2.述职及业务能力考核(40分)
(1) 建立评委库。
(2)成立评委会。评委抽取、联系等工作全部由园长负责。
(3)考核。考核采取述职、试讲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每项成绩各20分。每位申报人员按照先述职后试讲的顺序进行,述职时间不超过3分钟,试讲时间不超过5分钟。述职前将本人《申报评审幼儿园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情况一览表》(经单位审核公示,全体申报人员无异议后,复印)分发给评委,作为评委赋分依据。述职时只对自己任现职以来的工作经历、工作业绩、教科研情况、个人所获奖励等情况进行陈述,评委根据申报人员的述职情况进行测评,突出对教育教学成绩的测评,尤其把各类考试成绩、班级管理评比成绩作为重点。赋分采取百分制,去掉1个最高分、1个最低分,取平均分。试讲采取自选试讲题目(要与申报专业一致)的方法进行,评委会对其教学能力和知识水平进行测评(评委赋分及计分办法同上),待两项考核结束后,当场公布每位申报人员的述职及试讲成绩。
(4)综合排名。按照综合成绩(硬件量化、述职、试讲三项成绩)由高到低排序,确定推荐人选。综合考核成绩出现并列时,教龄30年的教师优先申报,然后依次按照任现职年限长短、工作年限长短、任班主任工作年限长短、荣誉称号级别高低、业务奖励级别高低等进行裁定。
(5)推荐结果公示。申报推荐各项工作结束后,组织所有参加申报人员在推荐结果上签字,所有申报人员签字后,对推荐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天。
(6)推荐上报。经公示无异议后,依照综合成绩按县局分配指标数额,确定单位推荐人选。
七、时间安排
1.9月20日上午制定基层职称申报推荐工作方案。建立本单位职称申报推荐工作领导小组
2.9月21日下午召开会议,传达上级职称评审政策;依据今年省新下发的高级、一级教师申报评审条件进行严格审核;所有申报人员填写《申报评审幼儿园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情况一览表》,并在本单位网站上集中公示;对每位申报人员进行量化赋分。
3.9月24日组织业务考核工作;于9月24日上报推荐人员相关信息。
八、相关说明
1.申报人员要如实填报本人资历和业绩,不得填报非正当渠道取得的学历、荣誉证书。凡在申报过程中有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申报资格,并按省职改部门规定,三年内不得申报推荐。
2. 自2019年开始,申报高级教师人员任现职以来须具备一年以上在乡村学校、薄弱学校任教工作经历(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的教师不作要求)。此条件为申报高级职称的必要条件。
3.继续执行上级对年龄较大教师予以倾斜政策,具体为: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50周岁或男教龄满35年、女教龄30年的教师,在同等条件下优先申报推荐;对男年满58周岁、女年满53周岁的教师在申报一级教师时可不占指标直接申报推荐。
4.论文要求。除申报正高级教师继续按照相关政策执行外,申报高级教师、一级教师均对论文不做要求。
5. 计算任职资格资历、退休年龄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12月31日(在职)。
玉田县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幼儿园
2020年9月20日